作者:智信禾
時間:2023-10-23
商標是權利人的資產之一,但因其無形資產的屬性,使得在做財產處置時容易被忽略。尤其是當權利人死亡或是被注銷、吊銷等主體資格滅失情況下,無法對商標進行正常轉讓,那該怎么辦呢?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具體有哪些情形,可詳見以下內容:
當權利人死亡,其名下商標可通過辦理商標移轉轉至繼承人,所需材料如下:
遺囑/遺贈撫養協議、繼承人身份證明文件、繼承人和被繼承人關系證明文件、被繼承人死亡證明、代理委托書(如委托代理)、申請書。
備注:此情形下,繼承人不用提供證明其有營業資質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清算期間對商標有處分的:申請書、委托書(如委托代理)、繼受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證明公司法人已經注銷)、登記機關出具的清算組備案通知書、登記機關存檔的注銷清算報告;商標處分證據材料(清算期間清算組繼受人雙方簽訂的合同或清算報告中關于商標權歸屬的記錄等)。
清算期間遺漏處分的:申請書(原企業全體股東簽字)、繼受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清算組成員及全部股東出具的相關承諾和保證、登記機關存檔的企業清算報告(商標未處分證明)、全體股東同意移轉聲明文件、登記機關出具的原企業全體股東名單、全體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文件及身份證、委托書(如委托代理)。
申請書、受讓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民事調解書等法律文書等。
商標移轉注意事項:
了解了商標移轉情形及所需文件,再來看一下移轉注意事項:
綜上,就是關于權利人主體資格滅失后商標處置辦法的分享。在此還是建議企業在注銷、吊銷前及時的對商標做出處分,避免因主體資格滅失后,無法處理商標相關事務(續展、答辯等),致使商標權喪失,造成無形資產流失。